医院药房的人员配置标准主要依据医院的规模、床位数以及药学服务的需求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人员配置标准:
人员分类及职责
处方审查员:负责审核处方,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药房计算员:负责药物的配发和计算工作。
药房药师:负责药物的保管、分发和合理使用指导。
药房管理员:负责药房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人员数量要求
三级医院: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药学人员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0%。
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低于13%。
教学医院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低于15%。
二级综合医院: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药学人员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低于6%。
其他医疗机构: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本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
特殊岗位人员要求
中药房: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执业药师:
医院药学部门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数量应当符合医院规模和药学服务需求,一般按照每百张床位配备1-2名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的学历应当为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其他要求
药剂科(药学部):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8%,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药学本科以上人员不低于35%。
药剂科应设正、副主任,二级以上医院药剂科主任应为医院药学学科带头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门诊药房:
门诊药房班组长负责全面负责门诊药房内部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承担本部门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对新药的介绍等。
综上所述,医院药房的人员配置需要综合考虑医院规模、床位数、药学服务需求等因素,确保人员数量和专业技能满足实际需求,以提供高效、安全的药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