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具体如下:
培养家国情怀
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培养良好道德品质
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成才观
引导未成年人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教导未成年人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教育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其热爱劳动、尊重劳动成果的品质。
这些内容旨在通过家庭教育的全方位实施,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