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六不准”内容如下: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未经家长或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到河流、池塘、水库等危险水域游泳,避免无人监管发生意外。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即使有朋友邀请,也需确保所有人具备游泳能力或专业教练陪同,避免多人遇险时互相拖累。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家长或老师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可在游泳中提供必要保护与指导。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必须在有救生圈、防护栏等设施及专业救援人员监管的水域活动,确保意外发生时能及时获救。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的水域可能隐藏水流、暗礁、漩涡等危险,需提前了解水情。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非专业救援人员盲目施救可能加重伤亡,应立即呼救或拨打急救电话。
补充说明
若遇他人溺水,应保持安全距离,优先呼救或使用救生设备,避免盲目跳水。
家长需履行“四知”职责: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学校应定期开展防溺水教育,学生需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