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小学的入学要求如下:
永康户籍或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均可参加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民办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外地人入学条件
申请人一方在宁波有稳定职业。
申请人一方在宁波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
申请人双方在宁波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
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居住证明:
需要提供在永康市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工作证明:
家长需提供在永康市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等。
随迁子女教育政策:
了解当地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具体政策,包括是否需要参加公办学校电脑派位。
学龄规定: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龄,通常是6岁入小学一年级。
入学登记: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
各小学不得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超龄儿童报名入学须已经办理缓学手续。
建议家长在准备入学材料时,仔细核对各项要求,确保符合所有条件,以便顺利完成入学登记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