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保安通常由 学校或保安公司管理,具体归属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管理方式:
学校保卫科或总务科管理
学校保安可能归学校的保卫科或总务科管理。一些学校可能不设专门的保卫处,而是由总务处负责保安工作。
保安公司管理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校园保安坚持“谁派驻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学校和保安公司双重日常管理机制。因此,保安公司负责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而学校则负责日常的监督和使用。
双重管理机制
保安人员既属于保安公司,又属于学校,实行双重管理。学校通常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保安公司派遣人员到学校提供服务,而学校则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教育局管理
在某些情况下,学校保安可能归教育局管理,尤其是当保安属于教育局编制并派遣到学校从事安保工作时。但这种情况并不普遍,且通常教育局仅负责监督和指导,不直接参与日常管理。
建议
明确管理责任:学校应明确保安的管理责任,确保保安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校园安全。
加强沟通协调:学校与保安公司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保安工作中的问题,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培训教育:学校应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