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录取排序通常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房产均在该小学学区。
有户无房(第一类)
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该小学学区,但无房产。
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该小学学区。
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该小学学区,但无房产,且不属于第二类情况(例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
无户无房
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产均不在该小学学区。
此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的学位数,学校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相对就近原则: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剂。
其他因素:例如,持有居住证的时间、是否符合特殊人员子女政策等也会作为参考因素。
建议在报名前详细了解所在学区的具体录取政策和顺序,以确保按照正确的顺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