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规划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教育局:
负责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设置规划。
学校管理机构:
每所小学都设有学校管理机构,包括校长、副校长和各个部门的主管,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学校的日常运行。
教务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
负责编写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教育局的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建设和用地规划,并负责不动产权登记工作。
开发商和教育局:
开发商负责学校的建设,而教育局则与开发商协商确保学校的规划建设符合规定。
多部门协作:
例如发改局、财政局、规划资源分局等,共同参与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这些部门协同工作,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学校的有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