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遵循以下原则:
免试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应免试就近入学,即不需要经过考试即可进入学校。
就近入学原则:
学生应就读离家最近的学校,以方便学生上学,减少交通时间和成本。
对口入学原则: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统筹安排原则:
对于不满足“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划片招生原则:
根据户籍和居住地,将适龄儿童划分到相应的学校片区进行招生。
积分优先原则: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积分高低进行派位入学。
政府统筹原则:
入学工作由政府部门统筹,区级教委具体实施。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以上原则旨在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公平地接受教育,并考虑到实际居住情况和家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