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当兵的女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要求:
通常要求年龄在18至24岁之间,具体年龄可能因不同年份和招募政策有所变化。
身高要求:
一般要求身高在158厘米以上。对于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者,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体重要求:
女性标准体重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 身高(cm)- 110。体重上限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下限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
健康状况:
需要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足、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肺和内脏无疾病。
其他要求: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政审要求:
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学历条件:
需要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仪容要求:
不得有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不符合入伍标准的仪容。
以上条件可能因具体招募政策和年份有所调整,建议关注最新的征兵公告或咨询当地兵役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