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休学一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书面申请:
学生本人需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证明材料:
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病情诊断意见书(因病休学)等。
学院审批:
所在学院领导审批学生申请,并签署意见。
教务处审核:
将申请及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离校通知:
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开出离校通知单。
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领取休学证明: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然后回家休养。
休学期限:
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规定可能因学校而异,具体操作应参照各自学校的《学生手册》或咨询教务处。办理时间通常限制在开学两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