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向法院提交了4次诉状但迟迟未得到立案,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了解不予立案的原因
首先,您应当询问法院不予立案的具体原因,并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向上级法院投诉
如果法院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或您认为法院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您可以向受诉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投诉时,请提供您已经提交的诉状副本、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拨打12368投诉热线
您可以拨打12368法院系统投诉热线进行投诉。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您可以通过拨打此热线反映法院不立案的问题,并要求最高法院督办。
现场投诉
您还可以直接前往法院现场进行投诉,向立案庭领导反映情况。如果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拖延或不熟悉业务,您可以要求与立案庭领导沟通,通常他们会尽快为您解决问题。
多途径投诉
除了上述途径,您还可以通过信访、法院院长信箱留言等多种方式同时进行投诉,以增加立案的可能性。
等待法院处理与反馈
投诉后,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如果发现法院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虑法律途径
如果法院仍然不立案,且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诉途径,并保持耐心和理性,以便尽快解决立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