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户大学生申请助学金的流程如下:
收到高校录取通知后
主动联系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准备好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向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将所有材料提交给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将按照“录取一批、资助一批”的原则进行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所有学生每年可以自愿申请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区县)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生。
进校后申请国家助学金
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年·生。
新生入学资助
录取当年7月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河北省的资助程序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扶贫手册、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院初步审核后填写《河北师范大学建档立卡学生汇总表》,报送学生处。
学生处登录河北省扶贫开发信息平台,进行申请学生的系统查询审核。
审核通过后,学生处将审核通过名单送交教务处和财务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川省的资助流程
学生注册并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登录、申请。
首次申请未查询到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的学生,需要上传户籍地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每学年开学初申请
建卡贫困户学生每学年开学初准备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地方贫困证明”,并确保信息真实。
学生需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说明申请贫困助学金的情况,并请求开具贫困证明。
审核与拨款
学校进行后续的审核和评定,审核通过后,财政局拨款,学校将助学金打入学生的社保卡。
建议:
建议学生及时关注所在省份和学校的具体资助政策,确保按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议提前了解贷款流程和条件,以便顺利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