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助学金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申请理由应详细描述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申请书不能涂改。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如父母离异,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父母一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
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
一张盖上相关部门(如民政局、当地教育局或村/乡镇政府)章印的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
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适用):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复印件。
高中已经被评为贫困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如适用):
高中已经被评为贫困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手写申请书
手写申请书一份,详细描述家庭情况,不少于1500字。
贫困证明
贫困证明,需由村委会或街道办盖章,并注明家庭具体人口和经济情况。
其他支撑材料
其他能够证明家庭贫困程度的支撑材料的复印件。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的资助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