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保安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十大项:
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
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外来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
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出校。
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
及时向相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
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严防学校物资流失。
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
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
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确保灭火器材的充足、完好和有效,定期检查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
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保持专业形象,集中精力履行职责。
熟悉业务,提高防范破案能力:
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校发生的案件,确保师生安全。
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秩序,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议保安人员严格遵守这些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