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条件主要分为公众化条件和市值及财务指标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众化条件(基础要求)
净资产要求 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规模要求
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
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股本与股东人数
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股本总额超4亿元的按10%计算)。
二、市值及财务指标条件(分层标准)
北交所设置了四套财务指标体系,企业需满足其中一套:
标准一(侧重盈利与成长)
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标准二(侧重营收与现金流)
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年增长率不低于30%
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标准三(营收与研发结合)
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年增长率不低于30%
最近一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
三、其他核心要求
挂牌要求
必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创新层挂牌满12个月。
公司治理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需符合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含会计专业人士)。
财务规范
需通过审计,提交近三年财务报告,确保财务透明性和稳定性。
四、注意事项
行业限制: 金融、房地产、产能过剩等特定行业不支持上市。 政策调整
以上条件综合了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旨在平衡创新型中小企业与成熟企业的上市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