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办幼儿园班主任津贴的实施细则,不同地区和学校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实施细则:
基础工资
保底基础工资每月500元。
每在校一年增加100元。
教学奖
完成教学计划奖金为20元,完不成教学计划则无奖金。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等。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30人以下每月40元,30至45人每月50元,45人以上每月60元,由每班按2名班主任平分。
工作量津贴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超工作量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
发放时间
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资金来源
县直公办幼儿园班主任的津贴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解决。
乡镇(村)办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的津贴从乡镇中心学校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解决。
其他规定
班主任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
达到规定班容量及以上的(25人/班),每班每月500元;不达规定班容量的,每班每月班主任津贴=500/25*实有幼儿数。
这些细则为公办幼儿园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各幼儿园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发放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