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修订的《教师法》主要围绕“赋权强责”展开,共新增14条内容,对教师地位、权利义务、职业发展、待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完善。以下是核心修订内容的梳理:
一、教师职业地位与权利义务
明确国家公职人员身份 将中小学教师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系,依法享有公务员相关权利并履行义务,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
完善职责使命
教师需承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强调为人师表、忠诚教育事业的基本要求。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核心指标,规范教师言行,严查体罚、辱骂学生等不当行为。
二、教师职业发展保障
取消职称竞聘限制
初级、中级职称不再依赖岗位比例限制,教师可根据工作年限和业绩自然晋升,降低职业发展门槛。
优化职称评审机制
副高级以上职称仍通过评审竞争,但更注重履职表现,鼓励教学创新和成果转化。
建立荣誉表彰体系
设立国家教师奖、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称号,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三、教师待遇与权益保障
工资待遇提升
明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基本生活。
职业权利保障
增强教师依法执教权,明确保障教师制止学生违规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职权。
社会支持体系完善
政府需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改善工作条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
四、其他关键调整
教师准入门槛提高: 新增学历、师德等条件,提升师资整体素质。 法律责任强化
以上修订通过制度创新为教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旨在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