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法家代表人物主要包括:
胡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世界近代国际法学的奠基人,同时也是近代折衷法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沈家本(1840—1913):清末官吏、法学家,新法家代表人物,历任天津、保定知府,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资政院副总裁等职。
建议:
胡果·格劳秀斯和沈家本作为近代法家代表,他们的贡献和影响力跨越了国界,对现代法学和国际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学习和研究法家思想时,可以重点关注他们的著作和具体政策措施,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家思想在近代社会中的应用和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