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校设计应遵循以下规范:
建筑专业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99-8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2008版,第三章及条文说明):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2012征求意见稿):
提供职业教育机构建设的参考标准。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适用于中学部分,可参考以了解中学校园设计规范。
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强调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条件,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学生食堂和教工住宅规划
学生食堂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教工住宅规划应符合教职工生活福利需求。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校址应选择阳光充足、空气流通、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学校不宜与污染源、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场所毗邻。
其他特定用房
包括生产性工厂、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临床实习医院,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等。
设计时应考虑学校规模、功能需求、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等因素,并遵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确保校园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安全卫生、环境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