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一个班的人数限制,存在以下规定:
教育局规定小学一个班级最多有40人,这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国家教育部要求,小学每班班额不得超过45人。
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中小学标准班额为小学45人、初中50人。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56人及以上为大班额,66人及以上为超大班额。
在中小学设计规范中有提到,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教育局规定的限额是40人。
教育部规定的限额是45人。
因此,小学一个班的人数上限一般规定为 45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资源特别紧张或学校规模较小,可能会允许每班最多有40人。建议根据当地具体的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来执行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