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市上小学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年龄要求
入学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
户籍要求
具有哈尔滨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尔滨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尔滨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要求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等)不符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特殊群体招生
适龄残疾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但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
少数民族儿童优先安排到本民族学校就学,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
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跨学区入学需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
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
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筹入学原则和办法。
其他要求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孩子能够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