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级教师属于 初级职称。具体来说,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小学一级教师是原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中的初级职称,其高一级职称是小学高级教师。
尽管有不同的表述方式,但小学一级教师均被视为初级职称,这是对其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认可。此外,小学一级教师也可以在某些条件下破格推荐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因此,小学一级教师是初级职称中的一种,代表着教师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是对其职业的一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