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填写申请表
由学生或家长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该表格需要经过转入(出)学校及学区(教委办)的审核签章,并提交至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进行最终审核和签章。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需提供学籍卡原件和义务教育登记卡。
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也是必须的。
若属于异地转学,还需提供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
办理流程
家长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在读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出同意转出的条(或转学联系单)。
凭此条(或转学联系单)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最后,家长持相关转学证明及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
注意事项
六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手续(时间截止到五年级第二学期末的6月30日)。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必须待复学后方可办理。
转学手续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
以上是小学生转学所需手续的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