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校的选岗制度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学校与教职工之间进行双向选择,选拔最合适的人才,并依据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聘用。
自主定位,限报岗位:
教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一个工作岗位,每位教职工只能报一个岗位,落聘后可以重新选择其他空岗。
综合考虑,区别对待:
在选拔过程中,会综合考虑教职工的资格、经验、能力等因素,并对不同情况给予区别对待。
选岗的条件和范围可能包括:
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执行教育方针。
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按照所教学科进行报名。
选岗流程可能包含:
根据岗位代码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选岗时须出示身份证,并在选择学校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据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序。
选定岗位后,一般不允许更改。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学校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具体学校的人事部门或查看相关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