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校老师职称评审通常遵循以下条件和流程:
职称申报条件
助教:具备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讲师: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担任助教职务满4年。
副教授:具备博士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担任讲师职务满5年。
教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职称评审条件
教学方面: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科研方面:科研项目的参与、科研成果的发表等。
社会服务方面:学术交流、学术组织参与等。
评审流程
提交申请:
教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提交职称评定申请。
材料审核:
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要求。
外部评审: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的材料会提交给外部专家或学术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学校内部评审:
在外部评审的基础上,学校内部的教育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或类似的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材料准备
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
教学成果:包括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等。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奖项等。
学术论文: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等。
评审注意事项
教学评价: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评审安排
评审方式:通过专门的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如贵州省的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评审原则:包括“按岗推荐”、“计划单列”和“评聘结合”等原则。
职称设置
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是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职称评定年限要求
正高级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三级教师:根据不同的学历背景,有不同的任教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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