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十个严禁”和“十个一律”,综合多部门文件及教育部门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治纪律与言行规范
严禁传播错误言论:
不得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方针的言论,不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
严守政治底线:
在网络时代自觉规范言行,净化社交圈,传播正能量。
二、职业行为准则
严禁违规补课:
不得组织、参与、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得向培训机构提供生源信息或收取费用。
严守学术规范:
禁止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三、师生关系与权益保护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不得歧视、侮辱、孤立学生,禁止以殴打、变相体罚等方式实施伤害行为。
保障学生权益:
不随意停课、劝退学生,不强制购买教辅材料或接受家长宴请。
四、廉洁自律要求
严禁以教谋私:
拒绝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参加可能影响教学公平的宴请或活动。
严查违规收费:
不得巧立名目收取非政策性费用,禁止强制消费。
五、其他行为规范
严守工作纪律:
不得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炒股、娱乐)。
维护学校形象:
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向学生推荐商业性产品。
补充说明
思想教育:需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强化教师法意识,坚守职业操守。
监督机制:建立师德档案,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并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内容综合自教育部文件、地方教育部门通知及学校具体规范,旨在全面规范教师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