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专毕业生落户的具体政策如下:
落户区域
应届大专毕业生无落户区域限制。
往届大专毕业生只能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落户。
落户条件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成都市。
在特定区域(如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等)落户,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所需材料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对于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居住证的人员适用)。
社保缴纳证明(对于技能人才和职称人才适用)。
其他注意事项
若选择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只需提供在近郊区的无房佐证材料。
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先入户再就业,不需上述材料和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和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