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毕业生当兵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学业安排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安排参加所学课程的考试,或根据平时学习情况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
已修完规定课程或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费减免
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
退役后复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立两次三等功或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退役后复学
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
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
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工资待遇
义务兵第一年津贴约1000元/月,上等兵期间约1100元/月,女兵比男兵多50元卫生费。
转为士官后,下士工资约5500元/月,中士工资约为7400元/月。
义务兵两年可拿12万元以上,包括津贴、退役金、优待金等。
其他福利
部队提供六险两金,包括养老、医疗等保险。
退役后,可领取职业年金、各类保险等,总计约12万元以上。
服役期间,家庭可享受优待金,城镇籍每年12000元-15000元,农村籍每年4500-6000元。
艰苦地区服役的家庭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选拔培养
优先选取士官,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可参加考军校,考上后成为军官。
升学优惠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可免初试。
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普通本科。
就业服务
退役后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针对大学生服务基层的优惠政策。
基层初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及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优先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发布的政策,具体待遇可能因地区、时间、具体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最新的征兵公告或咨询当地兵役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