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可能因以下情形被退学:
学业成绩不合格:
一学期或多个学期内,主要课程不及格达到一定数量,或学分制下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规定学分数。
违反学校纪律:
如考试作弊、抄袭、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
旷课或未注册: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超过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身体原因:
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
其他原因:
如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或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其他学业要求。
主动申请退学:
学生因个人原因(如创业、家庭经济压力等)主动向学校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审核同意。
以上情形可能因学校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详细情况可咨询所在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