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大专的录取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
录取原则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监督。
录取流程
考生首先需要参加成人高考,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各省的控制线和高校设置的录取控制线。
考生电子档案由考试院发放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高中起点本科、专升本专业等,录取工作分批次进行。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根据审核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通常在每年的11月下旬开始,12月中旬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录取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到校本部上课或函授站进行学习。
成人高考被录取后,考生不需要再次参加考试。
如果考生过线但未被录取,可以选择征集志愿,补录到其他学校或专业。
以上信息概述了成人大专的录取流程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