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方式如下:
国家专项计划
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B段(部分院校安排在A段)。
投档方式:实行“专业+院校”的平行志愿模式。
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考生可填报多个志愿。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
招生院校:一般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招生对象:面向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录取方式: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通常安排在本科批进行录取。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专项计划
招生院校:共有95所,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的高校。
招生对象: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的农村学生。
录取方式:由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录取办法,可能包括初审、校考后降分(加分)优惠或仅审核申报材料。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考生需要同时满足相应的报考条件,如户籍和学籍要求,并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志愿。专项计划的录取不影响普通本科批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