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宁波如何落户政策

时间:2025-03-25 19:29:16 忧伤文案

宁波针对大专生的落户政策如下:

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落户政策

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合法稳定住所处。

落实就(创)业单位且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且有意愿来宁波就业的,可申请将户口迁至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本市生源的,可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至就(创)业地、合法稳定住所处或原籍地。

专科以上往届毕业生落户

放宽“先落户再就业”适用人群范畴,从原先要求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改为“毕业1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

将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人才的落户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1年改为6个月。

将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3年改为1年。

居住就业落户方面

取消原100㎡住房面积要求和年龄要求,高中中职工作、社保满2年可无房落户。

浙江省内户口登记满5年的(宁波市户口登记满3年的)在宁波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即可落户。

浙江省外户口出生登记在宁波且有稳定住所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人才落户方面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人才,在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本人(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城镇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市区城镇地区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落户材料

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登记卡或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本人、配偶或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和单位、人才服务机构接收证明等。

异地迁户流程

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派出所同意落户后开具《准迁证》。

持《准迁证》到当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返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宁波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或相关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