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专生当兵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补助
退役后自主就业的专科毕业生,可参照上海市自主就业城镇退役士兵的经济补助标准,包括一次性经济补助和生活补助。
具体金额会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
学费补偿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就业优惠
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服役期间待遇
在役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西藏等高原艰苦地区服现役的,按照优待金标准的2倍数额发放。
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递增10%。
一次性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次性给予24个月的社会保险费补助或者生活补助。
其他福利
退役后,大专毕业生可以享受家庭优待金,城镇籍当兵标准为每户每年12000元-15000元,农村籍当兵每户每年4500-6000元。
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待遇以最新的官方通知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征兵办公室或退役军人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