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学手续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通常需要附上户籍迁移证明的复印件。
联系教育局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转出学校在收到转入学校的同意接收函后,会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办理转学证明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学校会审核申请,并在同意接收后开具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
启动学籍转接手续
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接收学校在学籍平台上提出学籍调动申请,原学校进行学籍审核通过。
交接学籍档案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带走孩子学籍卡,交给接收学校的班主任。
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或家长按照新学校的要求,办理相关的转学手续,包括提交入学申请表、缴纳入学费用、办理入学体检等。
建议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家长或监护人先了解所在区县教育局对转学政策的具体要求,包括转学条件、申请材料、积分排序规则等,以确保转学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