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殖列传》中提到的物产包括:
山西:
材、竹、谷、纑、旄、玉石。
山东:
鱼、盐、漆、丝、声色。
江南:
楠、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
龙门碣石以北:
马、牛、羊、旃裘、筋角。
上谷至辽东:
鱼、盐、枣、栗。
陈(楚、夏之交):
鱼盐之货、竹木。
豫章:
黄金。
长沙:
连、锡。
九疑、苍梧以南至儋耳:
与江南大同俗,杨越多焉。
番禺:
珠玑、犀、玳瑁、果、布。
颍川、南阳:
夏人之居,有先王之遗风。
这些物产不仅丰富了各地的经济,也促进了商业流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司马迁通过这些描述,展示了古代中国的经济地理基础和物产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