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作品包括:
《精神现象学》:
首次出版于1807年,全书以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叙述了意识从自发到自觉的各个发展阶段,包括“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伦理精神”、“宗教”和“绝对知识”。
《美学讲演录》:
1835至1838年间由其学生整理出版,后改名为《美学》。
《哲学科学全书纲要》:
黑格尔在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多年讲授哲学课自用的教科书,是他生前亲自定稿和出版的四种著作之一。
《法哲学原理》:
1821年正式出版。
《哲学全书》:
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部分,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重要著作。
《历史哲学》:
探讨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动力。
《哲学史讲演录》:
记录黑格尔关于哲学史的讲授内容。
《宗教哲学讲演录》:
探讨宗教的本质和发展。
《世界史哲学讲演录》:
1822-1823年间撰写。
《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
记录黑格尔早期的神学思想。
《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
比较费希特和谢林的哲学体系。
《耶拿体系草稿》:
记录黑格尔在耶拿大学时期的哲学思考。
这些作品构成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体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和对人类意识、历史、自然、法、美学等领域的深刻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