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六保证,六不准”的内容如下:
六保证
保证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到人。
保证在部署、检查施工安全时同步部署、检查交通安全。
保证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均受到交通安全有效培训。
保证所有驾驶人员证件齐全、技能合格。
保证所有乘车人员均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制度。
保证交通工具制动、转向、承载件合格,应急救生器材完好。
六不准
不准使用未检验、不合格的交通工具载人载物。
不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疲劳驾驶。
不准超速、超载、超员进行运输。
不准人员与设备、材料混装,不乘坐非载人车辆和器具。
不准不文明乘坐交通工具。
不准在气象、路况(航道)、视线不佳情况下强行运输。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施工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