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专学校退学费政策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按学期收费
学生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提出退学,学校应退还80%的学费。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60%的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按学年收费
学生在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本学期相关费用,并退还其余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和未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
短期、业余培训
学生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退还剩余部分费用。
按月计费退费
退费政策只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没有政策支持。
退费额度根据退学批准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下的退费
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因病等特殊原因退学的,退还全年(或学期)学费。
报到后一周至一个月内退学的,退还全年(或学期)学费的90%。
报到一个月以上至第一学期结束前退学的,退还全年(或学期)学费的50%。
其他费用
学校可能会扣除一定的管理费用和手续费。
住宿费按学生已交住宿费的总额平均算出每天应负担的费用,扣除实际住校天数所应承担的费用后,余额退还给学生。
法律依据
民办学校可以要求退学费,具体退费额度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计算。
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
地方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退费细则,例如某些地区可能提供学费减免,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成绩等因素确定。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因地区和学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学生应详细咨询所在学校的退费政策以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