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校的领导通常包括以下职位:
党委书记:
负责学校党委的全面工作,通常由副厅级干部担任。
校长:
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通常也是副厅级干部。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可能还负责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
协助校长进行学校管理工作,可能分管不同的行政部门或学院。
纪委书记:
负责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合规性和廉洁性。
工会主席:
负责学校的工会工作,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其他职能部门领导:
如教务、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等,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
这些领导的职责可能包括制定和执行学校的发展战略、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安排人事、进行审计和法治工作、负责学生事务和思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