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的短文字数要求如下:
一年级
初始阶段,可能只需要写一句话或一小段话,字数在50-100字之间。
二年级
开始要求写一段话,字数大约在150-250字之间。
三年级
正式要求写作文,字数在300字左右。
四年级
简单的记叙文,字数在350-450字之间。
五年级
记叙文或说明文,字数在400-500字之间。
六年级
使用语文修辞的记叙文,字数在500-600字之间。
这些字数要求可能会因学校、老师或具体教学要求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写作中,学生应根据老师的具体要求和指导来调整字数,以达到练习和提高写作能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