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补助标准存在不同标准,具体如下:
“两免一补”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助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年生均720元,初中年生均940元。在此基础上,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按寄宿生数年生均增加300元,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1250元,初中年生均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年生均625元,初中年生均750元。
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生均每年1000元(县城学校不享受)。
地方政策
中西部地区由年生均小学600元、初中800元提高到小学650元、初中850元,与东部地区一致。目前农村主要现行的教育补贴政策主要是“两免一补”,即免除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其具体补贴标准各地不一,而且还会根据上学的年龄段来划分。比如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残疾学生,其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根据当地发布的政策为准。
建议:
具体补助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家长和学生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