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小学入学需要以下证明:
户口本:
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进城务工人员与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1年以上,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一年以上)及本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
劳务合同:
父母在本县合法务工1年以上,需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近期满6个月的工资表和务工单位证明。
学前教育毕业证:
幼儿园毕业的孩子需要提供。
出生医学证明:
如果没有,一定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补上。
外出就读证明: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批准的外出就读的学籍证明。
幼儿疫苗接种证明: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体检报告单:
孩子的体检报告单(按需办理)。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身份证:
孩子的身份证(按需办理)。
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提供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计划生育服务证:
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就业证明:
父母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就业证明,如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按照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提交,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