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和合数是小学数学中的基本概念,它们用于描述自然数的性质。
质数
质数是指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换句话说,质数只有两个正因数,即1和它本身。
例如,2、3、5、7等都是质数,因为它们只能被1和自己整除。
合数
合数是指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合数至少有三个正因数。
例如,4、6、8、9等都是合数,因为它们除了1和自己外,还能被其他数整除。
总结:
质数只有两个正因数(1和它本身)。
合数至少有三个正因数(1、它本身和其他因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0也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希望这些定义和例子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质数和合数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