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特殊老师是指 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机构中专门对残疾学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特殊教育老师的职责不仅包括教授知识,还包括对特殊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和个别化教育,以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和社会适应方面的困难。这些老师需要具备特殊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康复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并且要有爱心和耐心,能够理解和尊重学生的特殊需求。
此外,特殊教育老师还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确保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保护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总结来说,小学特殊老师是专门针对身心发展上有缺陷的儿童进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他们的工作不仅限于课堂教学,还包括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训练和辅导,以促进特殊儿童的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