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学校的三方协议并不是必须签订的。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主要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有关三方协议的几个要点:
自愿性:
学生是否签订三方协议是自愿的,学校不能强制学生签订。
保护作用:
三方协议有助于保护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就业率统计:
三方协议是统计大学生毕业就业率的重要依据。
报到证和档案:
签订三方协议后,学校会在学生毕业后发放派遣证,学生凭此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开始计算工龄。
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只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违约责任:
如果三方协议中的任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毕业影响:
不签订三方协议不会影响学生的毕业。
综上所述,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就业情况和意愿决定是否签订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