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专学校设置标准可以参考以下要点:
学校规模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一般不少于3000人。管理人员:
必须配备专职校(院)长,具有高等教育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等教育管理工作经历、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同时,需要专职德育工作者和系科、专业负责人,也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等教育工作经历。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一般不少于170人。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
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3人。
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4人。
在高等职业学校中,“双师型”教师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每个专业至少配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
高等专科学校的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高等职业学校的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
校园设施
必须有与学校的专业、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满足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以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
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
图书资料不能少于8万册。
以上标准是依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设定的,具体实施时还需参照四川省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