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校领导的级别排名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党委书记:
通常为副厅局级,是学校的最高领导,负责整个学校的管理和决策。
校长:
同样为副厅局级,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学校事务,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
副校长:
根据工作需求和组织的明确排名,常务副校长排在前面,其他副校长根据级别大小排序。
校长助理(后备副校长):
在校长和副校长之下,负责协助校长和副校长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主任 、 教导处(教务处)主任、 副主任、 年级组长、 学科教研室组长、 班主任、 任课教师:
这些职位在学校中负责不同的管理工作,级别相对较低。
请注意,这些级别和排名可能会根据具体学校的组织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有所调整。另外,排名次序也可能因组织上发布的文件或宣布的次序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