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办,全称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是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它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指导当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具体来说,精神文明办在不同的行政级别有不同的设置:
县区级:
一般为正科级单位,在党委宣传部指导下工作。机构改革后,文明办可能并入宣传部的一个内设股(科)室,级别有所下降。
中央层面: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外,文明办主任通常由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属于当地党委部门,隶属于各地党委宣传部,并属于政府单位,是事业编制的单位。
综上所述,精神文明办是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门,具体级别和职责根据行政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