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专学校要求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问题,以下是相关要点:
非强制性
就业协议书并非强制性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签署。
法律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协商签订,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签订流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信息并签署应聘。
注意事项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确保内容真实合法。
学校不得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也不得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如果学校要求签署虚假的就业协议,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通常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它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用于统计就业率、管理就业情况以及毕业生档案的派遣。
权益保障
三方协议旨在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并对用人单位起到监督作用。
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前应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并了解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
投诉途径
如果遇到学校强迫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学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投诉和举报。
请根据以上要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决定是否签署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