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校收取中介费是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和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果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则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对于大专学校而言,它们属于教育机构,需要通过国家教育部门的批准和认证,不能由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和录取。如果学校通过中介机构招生,并收取费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还可能给学生的学习和未来发展带来风险。
学生如果发现学校收取了中介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学校提出质疑,要求其解释收费的合法性。
2. 如果学校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绝退款,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或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3. 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要求学校返还非法收取的费用。
请确保在采取行动前收集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或法院